房屋交易时买家自己要小心

在资本主义的经济体中,买与卖是推动经济的源泉。因为有人买,就一定有人卖。买卖越活跃,经济增长率也就越是水涨船高。其实简单的说就是供与需的原则。不管我们生活在哪一种经济体,我们都有机会买与卖。

买 卖小东西就不说了,因为金额不大,所以即便吃亏了买主或卖主大概也不会太过于计较。但是大件的东西就不一样了!就拿房地产的买卖为例吧,不管买房子的目的 是投资还是自住,没有人希望买栋“问题”房。至于买到的是不是栋“问题”房,只能说“买家自己要小心”。为什么?因为绝大多数的房产都有房产经纪穿梭于买 方和卖方间,而经纪可以为买方和卖方创造一个互利的环境,进而使得双方都能开心地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从而完成房产产权的交割。但是在这穿梭期间,有时难免 会有一方不满意的地方,也因此有不少的房产经纪被投诉。投诉的原因有很多,形形色色,多彩多姿说不完的。这周起我们不妨看看些案例,吸取一下哪些地方买方 自己需要注意,以避免和原先的期望有太大的落差。

案例:甲先生看上了栋房,乙女士是负责销售的房产 经纪。甲先生在看房时问了乙女士房子是否有漏水的问题。甲先生得到的回覆是房外的小阳台有问题,除此之外没有提及其它漏水的问题。依据乙女士的说法,甲先 生签了有条件的房屋买卖合同。乙女士在合同签署后提供了小区管理委员会的会议记录,纪录里记载了小阳台的确有些乙女士所提到问题。

但 是在甲先生宣布房屋买卖合同无条件后,他获得了更多关于小区管理委员会的会议记录。会议纪录记载了房子除了小阳台有问题外,本身还有漏水的问题。小区管理 委员会预估维修的总费用超过了百万,如果每户平均分配,一户也要支付2万元左右。甲先生后来试图取消合同,但是卖方没有同意。之后,房屋买卖的合同在这样 的一个背景下完成了交割。

由于甲先生买到了栋“问题”房,他对乙女士的专业水平也自然而然地提出了些 看法。甲先生后来除了采取法律行动外,也得到了些说法。但是甲先生认为乙女士的行为有必要投诉到地产经纪管理单位,他希望借由这个途径看看地产经纪管理单 位对这事会是个什么看法。毕竟,甲先生是这笔房产交易中损失最多的一方!因为他未来必须面对的问题是维修,而维修是需要资金的。

虽 然地产经纪管理单位依据甲先生的指控,对乙女士展开了调查,但在听取了甲先生和乙女士的证词后,审理的最后结果还是让甲先生失望了!原因是乙女士当时所告 诉甲先生的是她所知道的事实,并没有蓄意误导甲先生。甲先生肯定是失望的,不过这个案例还是可以提醒买家在买房产时要停、看、听。停是为了让自己有时间考 虑更多的问题。看什么?看看是不是需要专业的人看一下房子是否有自己看不到的问题。听什么?听听律师有没有其他的建议。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的还是“买家自己要小心!”因为有些讯息只有买方自己委请专业的第三者做一份独立的报告后才能得到专业的意见,而不应完全把地产经纪的陈述作为是否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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