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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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犯罪案底的申请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达,我们的生活是越来越好,但随之而来的是如何维持日常生活中 的生活质量。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质量,每个人都有可能会因事而犯下错误。这些错误,有些是民事纠纷,这类纠纷,多半只是赔偿多少金额的问题;有些则是刑事 案件,依据情节的严重,由法院裁决适度的刑期。而民事类诉讼和刑事类诉讼的最大差别是,民事类的结果是没有所谓的案底的,但是刑事类的案底则有可能影响一 个人的一生。例如:去其他国家会因有刑事案底而遭到拒绝入境,找工作以及个人的信誉都会受到影响。 刑事案底对每个人的影响都是不同的,无法一一列出。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在把一位有刑事案底的人和没有刑事案底的人相比较时,人们对前者的感觉总是异样的。既然如此,一个人如果有了刑事案底,法律上有什么可救助的方式吗? 依 据判刑法(Sentencing Act 2002)第106条规定,法官有裁量权。简言之是,如果法官认定同法的第107条法律要件都已经满足的话,法官可以考虑运用他的裁量权许可申请人无刑事 案底的申请。如果申请人获得批准,无刑事案底的结果和效力等同于“无罪”。如果他人查询申请人的犯罪记录,其结果一定是无任何记录。 那 么,什么样的刑事案件可以有机会申请俗称的106(无犯罪记录)?判刑法没有严格地规定哪类刑事案件可以或不可以申请。虽然如此,但同法第107条却是在 实务运作上竖起了一道看似不高实际上却是很高的墙!因为要越过这道墙,法官要考虑的是整体的犯罪情节,然后将申请人所陈述的留有案底记录将会对他个人产生 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同整体的犯罪情节相比较,再做出一个客观的判断。为什么说是客观的判断?因为刑事案底一定会对当事人有所影响,只是影响的大小不同罢 了。因此,申请106的人,在提出案底记录对其影响时,要注意到其触犯的法律是否属于较为严重的罪行。因为犯罪的情节越严重,刑事案底记录对申请人产生的 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就必须相对地提高。 案例:小陈是位留学生,家境还算不错。尽管如此,他还和许多留学生一样在外打工自己赚点零花钱。虽然一周有几小时小陈必须打工赚钱,但他的学习并没有因为打工而受到影响。因此,小陈在师长和同学的眼里还算是一位好学生。 有 天,小陈在上班时偶然有机会接触到客户的信用卡,他不知怎么的就把客户的信用卡给带走了。回到家后,小陈利用卡上的资讯购买了些产品。由于信用卡已经被报 失,银行很快通知了商家,除了立即取消小陈购买的订单外,也同时报了警。当晚,小陈就进了警局!同时,小陈也被警方依据刑法第228条使用文件取得财务上 的利益提起公诉。第228条的刑罚是不超过七年的有期徒刑。 我代表小陈出庭认罪后,小陈非常担心如果留下刑事案底会对他现在的学签和未来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希望能够申请106无犯罪案底记录。由于警方的检控官认为小陈整体的犯罪情节不轻,因此反对他的106申请,并且提出了书面的陈情书。 由 于检控官的反对和异议,该申请必须由法官决定。在法庭上,经过我和检控官激烈的言词辩论后,法官最终批准了小陈106的申请。原因是法官采纳了我的观点, 认为小陈此次的错误并非如检控官认定的那么严重,加上刑事案底对小陈是否能继续在新西兰完成学业会产生影响,再加上小陈在事件发生后的悔过表现,法官认为 如果无刑事案底记录的申请被否决的话,对小陈直接和间接的影响超过了其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因此决定准予小陈的申请。 犯罪记录对个人的影响是长久的,如果不小心犯了刑事案件,如果刑事案底是一个问题,建议当事人不妨考虑依据判刑法第106条申请无犯罪案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