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事故应否立即承认错误?

生活中发生意外似乎是避免不了的。走路时无意间会碰撞到他人,那么,驾驶汽车在繁忙的道 路上与他人发生碰撞似乎也是无法避免的。特别是当碰撞的对方驾驶的是机车时,不论是谁的过错,当事故发生时,一般汽车驾驶人的第一反应是想知道机车驾驶人 是否有受伤。为什么?因为机车是肉包铁,而汽车是铁包肉。此时,碰撞双方的对与错通常不会是汽车驾驶人最先会考虑到的事。也因此,很多华人汽车驾驶人在这 种情况下通常立即向对方说“对不起”或是“不好意思,撞到你了”的话。这些话也许都是中国人的客套话,但在事后处理,特别是涉及到赔偿时,却可以被视为是 汽车驾驶人“承认”自己是交通事故的肇事者。

假设事故的确是因汽车驾驶人所造成,后续赔偿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呢?如果肇事方有保险,那赔偿事宜可以交由保险公司全权负责处理(这是有保险的好处)。如果肇事方没有购买保险,而对方有的话,对方的保险将会向肇事方索赔。至于索赔金额是否合理,则不是这期专栏谈论的主题。

民 法的赔偿原则是肇事方有责任将另一方的损失恢复到事故发生前的状态,而不是比之前“更好”。而赔偿金额的计算经常也是争议的焦点,也是唯一的焦点。但在谈 论赔偿金额前,事故的责任在哪一方必须先厘清。而匆忙地接受自己是整起事故的肇事者,非常有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困扰,尤其是财务上损失。

案例:马小姐的车是没有保险的,有天她在上班的途中经过转盘时,突然发现一辆摩托车从右方出现,她虽急刹车,但摩托车还是倒在了她的车前。马小姐吓了一跳,立即下车查看摩托车驾驶人是否有受伤,并连声向摩托车驾驶人说“对不起”,还承认这起事故是因她而起的。不但如此,她还好心地请摩托车驾驶人到她的车内休息,等候警察到场处理。

之 后,摩托车驾驶人的保险公司将事故的一些材料寄给了马小姐,开始了求偿的程序。材料中有份询问马小姐“是否接受”她是肇事者的文件,而马小姐心想,摩托车 倒在了自己的车前,责任是逃不脱的,于是就勾选了自己是有责任的一方。却不知她承认了事故的所有责任,就已经将后续的所有赔偿也揽在了身上!

马小姐将签署后的文件寄给机车驾驶人的保险公司后,没有多久就收到了保险公司要求支付总计$4,200的摩托车修理费用!这笔金额包含了所有受损零件的换新而不是维修。马小姐拒绝支付这笔费用,理由是保险公司从来没有和她讨论过如何修理的事,她觉得太不公平了。

虽 然马小姐积极地和保险公司协商,但因为双方无法在金额上达成协议,这事最终还是上了争议法庭。调解员最终的结论是扣除摩托车驾驶员安全头盔和靴子的20% 的折旧外,必须赔偿保险公司已经支付的金额。因为马小姐承认事故是她引起的,而受损的摩托车也是由专业的摩托车代理商依据保险评估师的专业意见被恢复到原 状。无法维修的零件也是依据专业的意见而更新,因此她没有理由不支付保险公司已经支付的金额。

为什么马小姐在保险公司索赔和争议法庭的审理过程中都毫无招架之力呢?因为,马小姐“承认”事故是她引起的!即便只是客气话,也是出自她的口中,而成为证据。

建议大家遇到类似情况时,不要立即认错,事故的责任归属最好是交由专业的人员来判断,自己不要立即下结论 。即便有错,也许在查证后对方也有过失,反而可以借此降低赔偿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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